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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10-3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52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51号)精神,现将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及范围

(一)立项要求

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须有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推荐函包括课题的选题价值、队伍情况、研究基础、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仅限1人,每次最多申请一个项目,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以内(不含主持人),每人每次最多同时参与两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各类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参加此次申报。

(二)立项范围

立项的重点范围包括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健全课程思政内容体系、教学体系、专业体系、培养体系、研究体系、评价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三)申报数额

我校限报10项,其中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有关课程思政的项目申报数量不少于申报总数的五分之一。

二、申报项目推荐

申报项目需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其中申报课程思政项目需获批过校级立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4年11月13日前,将《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1份,见附件1)、《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2)交至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同时发送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至hhjwc03@126.com

四、结题验收范围、要求及程序

(一)结题验收范围

立项满两年的河北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项目编号开头为2018及以前的项目不参与验收。

(二)结题要求

1.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须完成全部研究任务。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成果中须注明课题来源及立项编号)。

(三)结题程序

1.本次结题验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线上系统填报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起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网址https://hbgdzhjy.mh.chaoxing.com/),按照系统提供的操作说明上传材料。系统上传材料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12月5日。

2.项目主持人申请结题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附件3)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附件4),主持人需要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后,将加盖学校公章的PDF版项目立项申请书、结项鉴定表(附件4)及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成果材料(结项鉴定表模版有更改,无需填写结项申请书,如项目有调整,需要同时上传变更申请表)上传到系统。

3.校级审核,项目主持人在系统完成提交申请材料后至2024年12月10日前将盖章后的结项鉴定表(附件4,一式三份);如项目有调整,外加变更申请表(附件5,一式一份);结项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教7-501),电子版发送至hhjwc03@126.com


联系人:高铭,电话:2083551



教务处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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